南市教研〔2011〕29号
关于开展2011年有效课堂教学展评活动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教研室:
为了提升课堂教学的有效性,给广大教师搭建专业能力展示平台,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,促进教师专业成长,同时为教师职称评审提供有利条件,市教科所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有效课堂教学展评活动,现就活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对象
任职四年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,业务能力强,课例准备充分,教学具备一定的展示价值。
二、报名方式
教师自愿报名,填写《南充市有效课堂教学展评活动报名表》(见附件1),学校签署意见,县(市、区)教研室审核汇总(见附件2)。
三、名额分配
为了保证展评活动有序开展,每县(市、区)本次参评总人数小学不超过20人,初中不超过30人。
四、其他事项
1、各县(市、区)教研室将参评教师的报名表和汇总表(含电子文档)于4月20前上报市教科所理论室(联系人:何建国、王岭;联系电话:2800572,131****1169;电子邮箱:thilly7****@163.com)。逾期不得再报名参评。
2、展评活动在5月份分县(市、区)进行,各县(市、区)教研室自行安排展评时间、地点,并于4月20日前将具体安排报市教科所理论室。由市教科所统筹安排,组织展评活动。
3、参评教师按教学质量由市教科所颁发等级奖,教学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不予颁发证书。
希望各县(市、区)教研室加大宣传力度,做好本次展评活动的报名组织工作,及时将推荐报名情况向市教科所反馈。